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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5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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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孩子是一件大事,对于一个母亲或者是一个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孩子出生之后进行出生证明等等一系列问题上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上面这一篇文章。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怎么办理?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二、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出生医学记录》;

  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是怎样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 - 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96年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出生证遗失补办;除以上6种证件外需湄洲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99年5月1日后出生的要2张报纸)。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怎么办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需要提出相应的书面申请,并且提交一定的材料,比如说父母双方的户口簿以及身份证。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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