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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一个月能办离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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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两个人生育了子女的时候,这个时候进行离婚,那么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之时就一定要考虑孩子的问题,得进行一个评估。那么如果是孩子出生一个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离婚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孩子出生一个月能办离婚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孩子出生一个月能办离婚吗

  女方分娩不到一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有重大过错。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二、孩子的归属权的法律条文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三、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孩子出生一个月能办离婚吗相关内容。孩子出生一个月的话,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可以进行离婚申请的,但是女方可以。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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