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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孩子是否出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2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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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也是对孩子有抚养义务的,很多离婚案件中,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的时候,需要当事人双方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以此为依据进行审理,那么起诉离婚孩子是否出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孩子是否出庭

  1、离婚诉讼,原则上当事人必须出庭;

  2、当事人指夫妻双方,所以小孩原则上不必出庭;

  3、但小孩可以作为证人,那么如果法庭通知,小孩就要出庭;

  4、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对十岁以上的小孩,法庭会征求其意见,此时也需要小孩出庭。

  二、离婚纠纷一方不出庭怎么判决

  1、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判决”。

  2、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三、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起诉离婚孩子是否出庭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小孩子已经满了十岁,法院在判决的是,会听从孩子的意见来决定抚养权,这个时候孩子可能会出庭,当然也不会勉强孩子出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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