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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什么时候宣布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8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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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往为了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增长,我国政策规定公职人员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不过近些年来,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严重,国家开始放开了二胎政策,那么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什么时候宣布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什么时候宣布的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从2016年1月1号开始的。

  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离婚了再婚生二胎政策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1)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三、二胎政策有补贴吗

  国家对合法单独生育二胎是能获得生育补贴的。

  1、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产假为98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2、报销所需材料: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包括两个孩子的)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

  3、凡是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 天)和生育医疗费。

  4、第二种情况,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5、由于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才能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和女职工的60天奖励假。如果现在是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而在生育第一胎时不应领取护理津贴和奖励60天假,在报销第二胎的相关待遇时,首先应退回男职工的护理津贴,其次在女职工报销时核减60天津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什么时候宣布的"等相关法律知识。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和生育率的越来越低,中国将会面临非常严重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可能最近的两三年之内,甚至于一两年之间,中国就会放开三胎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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