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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离婚材料需要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5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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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随着时代的进步,年轻人开始崇尚婚姻自由。不少年轻人开始闪婚闪离。更多的年轻人,对于婚姻的态度也是采取不将就的办法。不合适的婚姻,更多的年轻人会选择办理离婚。夫妻离婚必定要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准备离婚材料,那么合肥离婚材料需要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肥离婚材料需要哪些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离婚条件

  1、当事人至少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

  2、当事人系合法夫妻(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事馆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有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5、当事人共同到场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合肥离婚材料需要哪些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离婚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非内地居民还要提供其他资料。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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