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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6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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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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