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7 02:48
人浏览

  明确离婚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我们提起离婚诉讼的前提。一方起诉离婚,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起诉离婚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民事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但是,在离婚纠纷中,除被告住所地法院外,原告住所地、婚姻缔结地、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等在某些情形下对离婚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关于“经常居住地”的认定,人民法院一般通过暂住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证明等证据进行综合认定。

  二、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

  对于不在国内居住的人或下落不明、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一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注销户籍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军人离婚诉讼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对于涉军婚姻的诉讼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军事法院专门管辖,地方法院没有管辖权。如果当事人一方为军人的离婚诉讼,地方法院和军事法院均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起诉离婚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