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不给看孩子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4 12:38
人浏览

  大家都知道,夫妻双方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有孩子的话,那么孩子需要由其中一方来抚养,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并且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定期探视孩子,但是有些人在离婚之后因为和对方有矛盾,会拒绝让对方看望孩子,那么离婚不给看孩子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不给看孩子怎么办

  1、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2、【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法律是怎么规定探视权的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3、从性质上看,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也可以说是亲情的内容,亲权是基于父母的身份而取得一种身份权,具有专属性。

  三、有权终止探视权情形有哪些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在权利人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暂时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结合司法实践,中止探望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对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

  2、权利人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打骂、虐待子女行为,使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

  3、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允许其探望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4、在探望过程有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有犯罪倾向的;

  5、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道德品质不好或自身精神不健康的;

  6、唆使未成年子女敌视对方或对方家庭成员的,怂恿子女犯罪的;

  7、有借机藏匿子女企图或行为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不给看孩子怎么办等知识,由此可见,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没有获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权行使探视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