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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1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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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每一年的离婚率都在渐渐的增加。离婚好像对少数人来说是司空见惯的,在离婚之后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就成了很多矛盾纠纷的导火索。那么,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配呢?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一方当事人为达到离婚目的,长期在外不归已满一年的,离婚时应视其有居住条件。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5、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只有恰当的处理好离婚后夫妻共同财分割的问题,才能避免彼此双方之间财产或的纠纷。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配这个法律问题。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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