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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6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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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那么你知道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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