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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将使离婚率和房价下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3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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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正式颁布执行了,不出所料,一如去年年底的争论一样,网上对此仍然是分为了旗帜鲜明的两派观点,莫衷一是,争论激烈,互不相让!本来2010年年底的时候,俺就发表过相关文章,谈了对当时社会上吵吵的沸反盈天的即将修改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离婚时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的看法。本来是十分清楚明了的一件事情,不知为何却变成了让人纠结不休的问题。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将去年年底的文章拿来重新回顾一下,以澄清很多人对此问题的模糊和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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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这个司法解释对当今中国的社会现实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不论是于情于理于法都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将使目前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有所下降,甚至是

  房价都会有所下降!是有利于社会和家庭的,也有利于整个社会不良风气的扭转和人们价值观、道德观的回归!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世风日下,礼崩乐坏,人心叵测。现在的婚姻都是赤裸裸的商品和利益交换(看看电视婚配节目中那些年轻女性的言行,谁还会矢口否认?)!即将步入婚姻的凡夫俗女,谁也别装什么洋蒜说自己如何的崇高纯洁或下流无耻,既然大家都如此现实和功利,那么结婚就应该比照《公司法》的股份制原则来对待和处理配偶双方(也就是各个股东)的财产归属问题,做到产权明晰,公平合理,谁也不要占谁的便宜,贪图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将使婚姻真正以感情而不是以财产为基础!依据如下:1. 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的房屋贷款部分当然有双方的各自应得份额,应该按照已经还款部分占目前房屋的市场价格的比例来计算价值,买房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该计算价值的款项作为双方共同投资产生的收益的分配结果。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想要再像过去那样,将另一半婚前出钱购买的那部分(三到四成,大部分为男方父母一生的积蓄)也占为己有一半就不可能了!

  2. 现在城市中的女孩很多都是整天梦想着走捷径、不劳而获,所谓“干得好不如嫁的好”难道是出自男人之口吗?荒唐!结婚前都要求男方准备好房子车子钻戒酒席婚纱照蜜月游等一切的一切,自己坐享其成,还都认为是理所应当!结婚后却好吃懒做还要对男方和公婆颐指气使、我行我素,这个规定充分体现了产权清晰的原则,有助于彻底纠正目前社会这一不良的风气!将有助于培养夫妻双方共同奋斗、一起享受成果的意识!

  3. 这个规定将真正使婚姻更加以感情为基础而不是以金钱房子车子为基础,如果不注意改正自己的臭脾气、坏毛病,如果继续我行我素、颐指气使,引起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经济上将不再像过去那样能占到对方的便宜,很多人就将好好反思和收敛自己的臭脾气、坏毛病,反而会使家庭更加和谐!

  4. 这个规定将使离婚率有所下降,因为根据数据统计,现在离婚70%以上是由女方提出的即“休夫”,离婚的理由除了对方对婚姻不忠出轨外,还有很多是因为女方强烈的虚荣心和极端的自我性格导致,自己的男人长的不如别人帅、挣钱不如别人多、地位没有别人高、性能力不如别人强、买的房子不如别人大、开的车子不如别人的档次高、家务没像别人那样请保姆、对自己不如别人那样百依百顺宠爱有加、公婆对自己没有毕恭毕敬有求必应、自己看公婆很不爽等等,因为妇女地位提高了(要不然怎么会有阴盛阳衰的说法),离婚后即使不是自己买的房子也还能分到至少一半,所以就促使更多的女人在离婚时无所顾忌、肆无忌惮,这个规定的出台将极大地遏制此种现象,很多女人今后再考虑离婚时就会有很多顾忌,离婚率将有所下降,社会稳定度将提高!

  5. 现在很多女孩要求不仅是男方父母婚前出首付款贷款买的房子要写上她的名字,就是男方父母婚前出全款买的房子也要写上她的名字,美其名曰“你的就是我的”,待到离婚时就变成了“我的就是我的”!其结果,不仅是明目张胆地侵占了男方的财产,更重要的是将绝大部分由男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或者全款轻轻松松地就占为己有!这样的结果不能说光是女方的贪婪,更重要的是这个儿子的罪孽所致,很多男人为了讨老婆欢心,早就将父母全都抛诸脑后,对女方言听计从,唯命是从!结果离婚后不仅是自己蒙受了损失(婚姻的必要代价),更主要的是使已经年逾花甲的父母的一生的积蓄付诸东流,白白送给他人,父母的后半生衣食无着,情何以堪????这样的儿子现实中不在少数!电视报纸媒体中的案例数不胜数!这个司法解释将减少这种借婚姻之名行掠夺他人财产之实的现象!而且,过去的所谓的丈母娘要求买房的“刚性需求”也将减少,因为即使买了房,丈母娘也别指望像过去一样能在离婚时瓜分到亲家的巨额财产了!因为租房也成为了可以接受的选项,所以买房的刚性需求将有一定程度的下降,需求减少,那么未来

  房价也就有了下降的可能!

  6. 有人说这个规定对女性不合理,因为女性要怀孕生孩子,孩子却要随父姓,女性还要做家务照顾公婆等等!这种争辩其实是强词夺理,而且歪曲事实!生孩子是上天赋予女人的使命,但也没有白让女人受一回罪,女性的寿命现在比男性平均要多六、七年,这个补偿足够了!而且这个孩子是你和男方的共同的后代,不止是男方一人的!而且应该是爱情的结晶,如果你根本就和男方没感情,那还结什么婚生什么孩子啊?法律不也赋予了女性选择生育的权利了吗?作为女性完全可以选择终身不结婚、不生育啊!这完全是女性的自由!但是那个男人总会找到别的女人嫁给他!毕竟当初没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嫁给那个男人啊,你当初不也是告诉那个男人是因为爱他这个人而不是他的房子车子钻戒才嫁给他的吗?至于说孩子的抚养,男人也一样要分担而且是付出更大的代价!至于说孩子随父姓,别说这是中国乃至世界的传统(按照世界的传统女方也应该随男方的姓),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即使双方后来不幸离婚,婚前贷款买的房子还归男方(共同还贷部分双方分得各自份额),但婚前男方(目前的实际情况)还是准备好了房子车子票子,在结婚共同生活的这么多年里无偿提供给了女方使用享受,这难道不是付出的代价(算算租房租车的费用)?那么孩子随父姓也是一种合理补偿,公平合理![page]

  至于有人一再强调的女性还要做家务照顾公婆等等就更完全不符合目前的现实情况了,可能对60后、70后的人来说情况可能是如此!但城市80后的女性们身上已经几乎完全没有了中国传统女性的美德和贤惠,这是很多人都不愿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金钱至上、唯我独尊,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结婚前都要求男方准备好房子车子钻戒豪华婚礼等一切,自己坐享其成,结婚后却好吃懒做还要颐指气使、唯我独尊,要求男方对自己要像公主般宠着,做家务根本就别想,即使不得不做现在也大部分是和男方均分,理由是大家都一样上班一样累(这个确实),还有很多女性根本就坐在厅堂下不得厨房,家务都是外包给小时工、月嫂或者到双方父母家里蹭饭、洗衣,所以说做家务这个理由根本就不成立,尤其是对现在的80后女性,不愿做、不想做、不会做才是真实的现状,当然男性也好不到哪里,所以这个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既然如此,拿做家务来说事对于很多城市80后的独生子女的女性来讲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和男人没什么区别甚至还差(现在很多男的反而会做饭),既然在做家务这点上现在大家都基本平等,彼此彼此,那还谈什么离婚时的不平等呢?

  再谈到说照顾公婆就更是无稽之谈!根据:看看新浪网的婆媳论坛吧,那里大部分都是80后的儿媳妇,而她们发表的言论99%都是抱怨甚至怨恨自己的婆婆!什么?“婆婆为儿子结婚买了房”?这是天经地义!“生了孩子婆婆带孩子应心存感激”?那是名正言顺!有几个做到了心存感激、孝顺男方父母的女性,特别是80后的儿媳妇(凤毛麟角)?所以拿照顾公婆来说事对绝大部分80后女性来说简直就是无中生有,指鹿为马,反过来还差不多!照顾女方的父母还差不多(也是应该的)!论坛的无数篇发言就在那摆着呢,都是铁一般的事实,任你怎么狡辩也无济于事!所以这个论据就更不值一驳!

  而且,古往今来,更多的夫妻特别是妻子,都是只能共荣华富贵,真的能够像结婚誓言那样同甘苦、共患难,生死不弃的可谓凤毛麟角!“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才是最常见的人性现象!文革中,这一人性的本质暴露的充分无疑,多少妻子为了个人的利害而抛弃了失势的丈夫,毅然决然而去!前几天有篇文章说出了以前很少为人所知的一个历史真相,即使是过去在官方层面被称道的开国元帅彭德怀的妻子浦安修,在文革中的真实表现也是递交了要求和下台失势的丈夫彭德怀离婚的申请,只是由于官方的干涉才没有成功!但是直到彭德怀去世,两人都一直处于分居状态!这才是人性的真实体现!再看看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或瘫痪或成植物人长年卧病在床的男人们,常年守候在病床前不离不弃、端水送饭的又有几个是他们的妻子?绝大部分的妻子早就远走高飞了,只有年迈的父母对自己的子女永远的不离不弃!说这个事实,不是说不相信有真正生死不渝的爱情存在,而且说绝大多数的凡夫俗女都做不到,这也是人性决定的,也谈不上什么卑鄙,但动辄就以所谓为家庭和丈夫的付出来自我标榜崇高无私的就未免有些言过其实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应该区别对待,具有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念和女性美德的70后以前各代人的夫妻财产应该按照老政策执行!对目前严重以自我为中心并且重金钱胜于一切(“宁愿坐在

  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是最明显的例子,谁能否认?)的年轻一代按照新规定执行,以便彻底纠正目前社会这一不良的风气!将有助于培养夫妻双方共同奋斗、一起享受成果的意识!对重新树立人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也大有益处!

  备注:对婚姻中有过错(出轨)的一方,离婚时要给予对方合理补偿!这个本人没有异议!

  这个司法解释一出台之所以引起那么大的争议,完全是由于一些女性已经习惯了过去对自己过于偏袒的离婚财产分割办法,对这个新的司法解释心理不平衡所导致的!这个可以理解,中国大陆目前的妇女地位在全世界来讲也都已经是很高的了(按照世界的传统女方婚后也应该随男方的姓,日本、香港还都如此),要不然怎么会有阴盛阳衰的说法?当惯了公主你再让她回到凡间肯定不适应(尽管本来就该如此!大家不过都是凡夫俗女)。其实,法律是公平的,保护的是双方的利益。如果是女方婚前买的房子车子,那结果不是一样的吗?

  总之,我认为这个司法解释将使婚姻彻底以感情而不是以财产为基础,离婚率和房价都将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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