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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单独二胎政策3月26日起实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3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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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重庆单独二胎政策自3月26日起开始实施。重庆市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了单独两孩政策。重庆市卫计委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需符合三个条件。

  3月26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从立法层面明确了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以下简称“单独两孩”)的规定。也就是说,从今天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两个子女。

  适用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卫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适用单独两孩政策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

  王卫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再生育时视为独生子女。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曾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为现存唯一子女。

  3.本人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证据表明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或者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两个及以上子女中现存唯一子女。

  4.生育一个子女后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名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的,或者收养一名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后又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该生育的子女及被收养的子女均视为独生子女。

  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的时间应当间隔3周年以上。

  生育第二个子女前需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王卫表示,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在生育第二个子女前须按规定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办证程序与原有的再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相同。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

  再生育申请应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审查并签署意见。在男方办理的,需经女方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并加盖公章。

  在申请再生育时,应当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及其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据材料,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

  提交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将按程序进行审核,最后由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批准,一般不超过30天。市民可向当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或登录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了解详细情况。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再生批准后停发

  王卫提到,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提出再生育申请的,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一个子女、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又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应退回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子女后,符合国家及市级奖励扶助政策的,继续享受奖励扶助相关待遇。[page]

  未经批准再生育的按违法生育处理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再生育条件但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再生育子女的,按违法生育处理。”王卫表示。

  据悉,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未经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子女的,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

  王卫提到,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一是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二是认真做好养老保障工作。在开展城乡低保、实施慈善救助等方面,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优先优惠政策。三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对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在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再生育、住院治疗等方面,提供医疗保障相关服务。四是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在收养子女、产业扶贫、住房保障、职业教育等方面向特殊困难家庭倾斜,同时开展精神关怀。

  预测平均每年新增加出生人口4.5万人

  王卫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预测我市人口发展将出现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将有所提高。我市的总和生育率将从现阶段的1.4左右提高到1.6左右。

  二是出生人口数量有所增加。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平均每年将增加出生人口4.5万人左右。考虑人口堆积因素,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的前3年,每年将新增出生人口7万人左右。到2027年,全市总人口将达到峰值3483万人,比现行生育政策下峰值时间推迟3年。

  三是人口年龄结构有所改善。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老年人口比例增幅减缓,青少年人口比例有所上升。2030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比现行生育政策下降低0.4个百分点,青少年比例增加1.5个百分点。

  单独两孩有利于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

  王卫提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四个方面的有利影响。其中,一是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符合人口发展规律,能够减缓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过快下降的势头,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二是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出生人口数量的适度增加,会刺激母婴护理、幼托、教育、住房等相关需求。三是有利于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四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以逐步实现生育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单独两孩将给卫生教育资源带来压力

  “同时,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也会给我市的卫生、教育等公共资源的配置造成一定的压力。”王卫表示。

  据了解,目前,全市有产科床位9100余张,其中二级、三级医院5100余张。2013年全年住院分娩人数30.2万人,住院分娩率达到98%,除几所大医院住院分娩床位饱和外,其他医院床位的使用率在70-80%左右。

  “2007年前后,我市年出生人口曾到达40万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初期,预测我市每年出生人口将接近40万人。”王卫表示。

  “因此,从总量上看,我市产科床位基本能满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孕妇住院分娩的需求,但由于医疗卫生资源区域分布不均等原因,可能会对不同区域的医疗、妇幼保健机构造成结构性的影响。”王卫表示,针对这一情况,将在近期对内部资源进行优化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孕妇住院分娩的需求。

  关于新增人口对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影响,王卫表示,目前市卫计委正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计划生育依旧是基本国策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等于放松或是不搞计划生育工作了。”王卫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要求。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

  他提到,要继续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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