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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人同居 丈夫涉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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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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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妻子为爱出走,不顾丈夫不顾孩子,和别的男人租房同居。丈夫设计审情敌,兴师动众找来众亲属,又是耳光又是非法拘禁,却连累老父一同触犯了法律。以下为您介绍详细情况。

  周先生30多岁,有家有室有孩子,他开了一家饭店,生意还不错,生活一度挺幸福。马先生常过来吃饭,久而久之,彼此成了朋友,周先生的老婆吕女士常在饭店忙乎,自然与马先生很熟。吕女士虽为人妻为人母,却与马先生有了异样的感情,甚至到了要离家出走的份上。

  老婆不辞而别离家出走,家不要了孩子也顾不上了,总有原因吧,周先生发现,妻子手机里与马先生有语言暧昧短信,怀疑老婆与马先生有“一腿”。这种事必须弄清楚。

  去年3月末某日中午,周先生心生一计,他给马先生打了一个电话,说有重物要搬运让他过来帮忙,马先生并没意识到这里设了局,就过来了,两人开着车来到某镇,进了一处平房,周先生的脸当即阴沉下来了,他厉声逼问自己的老婆去哪了?边说边打马先生。马先生想走,可走不了。面对强悍的对方,加上自己理亏,马先生说了实话,他承认,他和周先生的妻子在大连市内租房同居。

  周先生听了十分愤怒,这对男女竟然敢给自己戴绿帽子。不过,话说回来了,这种事毕竟是不道德之事,既然妻子铁心不想和自己过了,那么还是应该很好地沟通一下,将心比心,看看有没有挽回的余地,即使无可挽回,有孩子有财产,日子还要过下去,该咋处理咋处理。

  可周先生在极端气愤之下,一个电话打给了老父亲,把这事说了。老父亲立即赶过来,父子俩逼着马先生立即去大连,马先生受到胁迫,觉得此时安全最重要,周老先生打电话又叫来了两位男亲戚,4人在马先生“带领”下开车到了大连市区。

  进了马先生与吕女士同居的房子,周先生一看露面的妻子竟然衣衫不整,怒从心头起,他伸手打了老婆耳光,又打了马先生耳光。

  这一折腾,时间已是当晚9点多了,周先生打电话把妻子的表姐叫来了,让她看看到底发生了啥事。事已至此,周先生和父亲等人开车离开了。事后,马先生报案了。不过,马先生虽然挨了打但并没有什么明显伤情。

  周先生本来没想到这事涉及刑事犯罪,老婆“劈腿”了,自己弄清真相,打了对方几下,下手也不重,没啥伤情。这可不是那么回事,虽然打人的伤情不涉嫌犯罪,可他控制住人家不让走,从中午一直到晚上9点多,这就涉嫌非法拘禁了,他最终投案自首。最要命的是,周某还把自己的60多岁的老父亲也牵扯进来了。[page]

  明白了法理,周某和父亲站在法庭上时,都认罪了。

  周某赔偿马某5万元,得到谅解。你看这事闹的,本来是有理方,弄成了罪犯。记住,遇事要冷静,冲动是魔鬼。

  今年8月4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周某和父亲犯非法拘禁罪,各判处拘役5个月、4个月;缓刑6个月、5个月。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亦可认定为重婚罪: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

  (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

  (5)周围群众公认是夫妻关系,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相对方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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