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石家庄二胎准生证办理须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9 17:06
人浏览

  在石家庄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知道什么?如何办理第二胎生育申请?二胎准生证办理的手续与流程又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如何办理第二胎生育申请

  符合生育第二胎条件的夫妻,依下列程序办理完审批手续,可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

  1、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

  2、经单位批准后,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理处填写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在一周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申请表起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上海市生育第二个孩子批准书》。

  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决定,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需缴纳申请办理手续费。

  二胎准生证办理的手续

  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

  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等。

  对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给予发放生育证。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1、领取材料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提交材料

  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若有单位的,应先交予单位审查,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并加具意见;并由村(居)委会将《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的其他证明材料送女方户籍地的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审批,审批完毕后上报备案。

  3、审核材料

  符合生育规定并经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在《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上登记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决定书》,并将《计划生育服务证》退回申请人。

[page]

  4、登记办理

  经审批同意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育龄妇女,携带二胎准生证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办理登记手续。

  关于准生证办理的知识拓展

  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手续:

  1、材料准备:办理准生证,需要带齐男女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

  2、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3、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5、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相关文章:

  ▉ 在石家庄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

  ▉ 石家庄办理二胎准生证的条件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