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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六年无音讯 无奈妻子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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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6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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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丈夫婚初感情尚可,但在小孩年幼时,丈夫无故离家,至今已六年有余无音讯,无奈的妻子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遂一纸诉状将不负责的丈夫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王楠(化名)与丈夫王胜(化名)相识恋爱后,于1993年2月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4年2月可爱的女儿降生,因为家庭添了新人员,一家十分幸福。但没有意料的是,在女儿未满十岁时,其父亲离家出走,这个家的重担均落在王楠一人身上,王楠既要负起母亲慈爱,又要负起父亲的严厉。原本起丈夫外出近期能够回家,王楠这一等就是六年,但等来的仍是无音讯。妻子思前想后,有一肚的苦处无人诉说,便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与其解除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但婚后不久被告即离家出走,经原告多方寻找仍无音讯,由于分居时间较长,夫妻互不尽义务,故应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遂作出准许原告王楠与被告王胜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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