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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丈夫吸毒诉请离婚 夫愿悔改法院判决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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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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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丈夫染上毒瘾,要求离婚,因丈夫有悔改表现,3月28日,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陈某要求与叶某离婚的诉请不予支持。

  年近40的陈某和丈夫叶某是1994年经朋友介绍认识的,1999年3月登记结婚,2000年生了一个女儿。结婚后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但从2003年起,叶某染上了毒瘾,经常不回家,从2005年开始有关部门对其多次强制戒毒都没有效果,家中的积蓄都因其吸毒而用尽,夫妻双方开始出现矛盾。2007年叶某因吸毒被劳动教养2年。陈某认为叶某的行为使双方的感情破裂,因此起诉要求和叶某离婚。

  叶某则认为,双方是有感情基础的,由于自己吸毒给家庭带来了痛苦。但现在真正意识到是自己的过错,表示努力悔改,双方的婚姻还能够继续保持,所以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两人是经过互相了解后自愿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由于被告的不良生活习性,给其自身和家庭带来了痛苦,导致夫妻间产生隔阂。现被告已经意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也愿意悔改,且双方的婚姻尚未达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程度,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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