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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离婚私转财产250万家产法院判其40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8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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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外遇、恶意转移家产 法院仅将250万共同财产的40万判给男方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朱先生出轨,被何女士发现并提出离婚。朱先生为此转移夫妻共有财产。昨日,青羊区法院判决:朱先生非法转移财产,250万的共同家产,他只能得40万。
  
  两口子合开公司
  
  1998年,何女士与朱先生经过8年爱情长跑,结成终身伴侣。婚后,夫妻俩开了一家公司,生意蒸蒸日上,不仅在市区买了两套房子,存款也超过百万元。夫妻两人感情非常好。直到去年12月初,何女士拿起朱先生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把玩,突然看到一段不堪入目的视频。
  
  视频曝光丈夫外遇
  
  “我当时就懵了。”何女士回忆说,手机里播放的是一对赤身裸体男女的**视频,男主角正是朱先生。朱先生承认,他去年3月结识了视频上的女子,互有好感,后发生关系。手机上的视频是他们为了好玩拍下的。
  
  丈夫为离婚转移财产
  
  何女士立即向朱先生提出离婚。而朱先生立即谋划转移财产,将近80万余元的股票全部卖出,并且从股票账户中取出现金20万元,同时将另56万元转入其名下的银行卡中。
  
  ○法院宣判
  
  男方恶意转移财产可少分或不分
  
  何女士随即向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实朱先生确实在离婚前夕,转移了大量财产。
  
  法院认为,因何女士在向朱先生提出离婚后几天,朱先生将大部分股票全部套现,并将资金转移至其个人银行账户中。虽然转账后朱先生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何女士,但朱先生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相关规定,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其可以不分或少分。最终,250万的共同家产,朱先生只得了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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