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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失能否一方去补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6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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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和结婚一样都是有相关的证明的,而且对于很多的人来说结婚证离婚证可能只是一张简单的婚约证明纸。但是其实离婚和结婚的证明都是有一定的法律上的作用的 。那么离婚证丢失能否一方去补办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离婚证丢失及其相关问题。

  一、离婚证丢失能否一方去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

  具体的办事程序大概如此,但各地情况可能不同,您可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民政局)

  二、怎么补办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三、离婚证丢了怎么办理之离婚证如何补办的程序: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

  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领取补发的离婚证。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证丢失能否一方去补办及其相关问题。离婚证丢失一般是可以一方去补办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离婚证丢失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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