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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阻隔孩子的求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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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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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报论坛出现了一篇名为《是谁在阻隔孩子的求学之路》的帖子,帖子讲述了昆明官渡区大板桥镇一村民收养了一名弃婴,但因不愿按村里“规矩”办事,导致孩子无法落户,现在都未能上学的事。

为户口网上求助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板桥村委会四甲村村民小组。在村民尚会贤家,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趴在桌上写写画画,她的名字叫小俊。
       
    尚会贤从房间提出一个浅黑色的塑料袋,里面装着很多东西:文件、收养证,入户申请表以及写给市长的信的复印件……从2008年11月20日起,她几乎天天都在为小俊的落户问题而奔走……
       
    尚会贤说,2002年11月15日,天刚亮,她到大板桥集市去卖菜,在路边发现一个装着婴儿的纸盒。当时,她与丈夫离婚已有四年,虽然生活艰辛,最后还是决定将这个婴儿拣回家抚养。
       
    2008年秋季,小俊到了该上学的年龄。因为孩子一直没有落户,尚会贤感到着急,跑了很多政府单位和部门咨询。2008年9月8日,尚会贤委托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后证明:小俊不是她的亲生女。然而,她最终只拿到官渡区民政局核发的收养证等,依然没能为小俊落户。

村规民约卡户口
       
    据了解,卡住了小俊落户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三级证明”:先由四甲村小组出具盖章的落户证明,再由板桥村委员会盖章,最后由大板桥镇政府盖章。
       
    尚会贤说,她已多次向四甲村民小组提出办理“三级证明”,但四甲村小组书记兼组长夏勇平没有给她出具这个证明。被拒绝的原因是,必须得交村镇建设费用,而尚会贤拒绝交这笔钱。
       
    这笔村镇建设费用的依据来自板桥村的村规民约。其村规民约规定,计划外领养的孩子,按计划生育罚款后,交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村镇建设费用各贰万元,共计肆万元,办有收领养手续后可以落户。夏勇平说,在实际执行中只收一万元。
       


    对这起纷争,尚会贤称夏勇平刁难她。而夏勇平说,尚会贤是为村里的分配(即分红)才想给小俊落户。“如果只是为上学的事情,没有户口,村小组也能解决,但尚会贤从没有提过上学的事情。尚会贤为什么在2008年10月以后,才如此关心小俊的入户问题?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村里有地被征用,去年村里开始第一次分红。”

律师点评:
法规不配套难判是非
  
     对于这起落户纠纷,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陈平律师说,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法院几乎都不受理这类纠纷案件。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自己管理自己。而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只要取得收养证就应该落户。因此,从法律上讲,孰是孰非不好评判,主要是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不配套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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