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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公证如何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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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人都会在生前就订立好遗嘱,并且进行公证,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比其他遗嘱的效力高。那么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是怎样的?房屋遗嘱公证手续需要哪些?房屋遗嘱公证如何继承?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遗嘱公证如何继承

  一、房屋遗嘱公证流程

  1、立遗嘱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办理公证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3、到房产局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房屋遗嘱公证手续

  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房屋遗嘱公证如何继承

  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继承的房产应在进行公证后才能进行权属登记。房屋继承必须办理公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屋遗嘱公证如何继承”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需要进行遗嘱公证,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详情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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