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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被离婚,该怎么夺回我的孩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2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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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在飞速发展,同时离婚率也在飞速高涨。父母离婚,受伤害的永远是孩子。父亲和母亲这两个角色对孩子的成长来说,缺一不可。可是当父母不得不离婚后,孩子怎么办,正在热播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与陈俊生的离婚案中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战,也让我们了解到,要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

  陈俊生因抚养问题而起诉罗子君时,人民法院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来判决的,你看出来了吗?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就如,陈俊生文化高修养好,社会资源丰富,可以给孩子更好的生活,理应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罗子君拿出了证据,证明陈俊生长年出差和加班,再排除出轨约会的时间,平均一年能按时回家连20次都不到,没有时间来陪伴孩子。所以法院从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角度考虑,把孩子判给了罗子君。

  孩子抚养权争夺战尘埃落定后,你悟出了什么?

  罗子君说对,虽然她赚钱赚得不多,但一个看起来吵吵闹闹,却彼此信任相爱的家,比一个物质丰富却人心溃散的家,更适合孩子的成长。更何况,陈俊生经常出差、加班,平儿多数时间由罗子君照顾,可见平儿随母亲生活的时间更长,改变生活环境显然对平儿的成长不利。结合这两方面,孩子的抚养权最终落在罗子君的手上。

  通常,法官会把经济实力的强弱作为裁判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但这因素却不是唯一的,其他的因素比如家庭的和谐度、孩子的习惯等都是需要考量的,因此,经济实力强的一方不一定会赢得孩子的抚养权。

(责任编辑:杨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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