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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费给付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9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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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也是争议的问题之一。关于孩子跟谁,抚养费怎么给付等等,都是要在离婚后协商好的。关于抚养费给付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抚养费给付的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抚养费应该给到孩子几岁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或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或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抚养费给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抚养费给付的规定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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