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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怎么索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4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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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在确定好了事故责任之后,对应的责任主体就需要按照对应的责任比例,来进行交通事故的赔偿了,才能够解决好。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怎么索赔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怎么索赔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得到哪些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5、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受害人在进行索赔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对应的交通法规来进行的,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怎么索赔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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