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对交通警察、检验人、鉴定人提出回避的权利;悉办案交警联系方式的权利;事后请求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权利等等。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国强律师。
交通事故受害方的权利如下:
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对交通警察、检验人、鉴定人提出回避的权利;悉办案交警联系方式的权利;事后请求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权利;请求交警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的权利;
死者亲属同意或者拒绝尸检的权利;知悉检验、鉴定结论及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权利;请求交警部门返还扣押物品、车辆的权利;请求交警部门查缉肇事逃逸人员及知悉查缉进展的权利;
在法定期限内取得事故认定书的权利;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方请求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权利;对事故认定申请复核的权利;查阅、复制、摘录证据材料的权利;自行协商赔偿事宜的权利;请求交通警察调解的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处理交通事故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