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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评估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5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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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交通事故来说,交通事故有时候会对交通事故来进行一个交通事故的评估,对于交通事故的评估来说,他需要缴纳一定的评估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的评估费用,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评估费保险公司理赔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交通事故评估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1、仅评估,在停车场就能完成,仅限于轻微事故的车辆,只产生“评估费”,评估费由估价决定。

  2、拆检评估,将车辆拖至拆检公司拆解,根据实际损失定价评估。除产生“拆捡”和“评估”两个费用外,还将产生从停车场到拆检公司的二次“施救费”,二次施救费由车辆所有人自己承担。

  二、交通事故评估公司定损原则有哪些

  同一保险公司不同理赔点定损结果不一样,即使同一理赔点不同的定损员定损结果也不一样,他们大都靠眼睛估计后定出车损的价格,缺乏权威与标准。其实,保险公司没有这个定损的法律资格。因为保险公司不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定损单位。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而这个参考依据只有在投保人认可的前提下,才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肇事司机作为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存在着密切的利益关系,保险公司定损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数额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据不足。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单位,不能既评估车辆损失,又进行赔偿,有的还进行维修,全部垄断了车损赔偿市场,一家说了算,从法律上失去了与投保人的平等关系。保险公司把预估损失的价格,作为受损车辆恢复原状的实际费用,其准确性依据不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给车定损呢?除了事故双方认可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况以外:一是应该以具有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确定的实际损失价格为准;二是应该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损失价格为准。

  三、交通事故评估公司定损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评估费保险公司理赔吗的相关知识,对于交通事故的一个评估会来说,保险公司如果需要理赔的,需要根据相关的合同来理赔。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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