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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伤人保险公司钱打给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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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买车的时候都会购买交强险等车险的,这样在我们开车撞到别的车和人的时候能够得到赔偿,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这样在不会出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车伤人保险公司钱打给谁的相关知识。

  一、汽车伤人保险公司钱打给谁

  1、普通事故,事先投保时没有约定,伤者同意交警的认定和调解,也没有提起诉讼,一般钱打到被保险人卡上。由被保险人向伤者支付款项(由交警队认定的有效票据总额),保险金不足时自己要掏腰包补上。

  2、重大事故,有人员受伤、死亡、检察院介入,伤者已经提起诉讼,肇事方已经垫付治疗费用,伤者痊愈以后,保险公司也不会打款到被保险人卡上。因为此时保险公司已经收到法院传票,和肇事者一起被列为被告。法院判决赔偿总额并判决保险公司将钱打到受伤受害人的卡上(扣除肇事者已经垫付的款),保险金不足时,法院判令肇事者一定期限内赔偿完毕。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三、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注意问题

  对于车险理赔,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但是,保险专家说,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险理赔程序是:出险后应立即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还应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提交单证、赔付。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一些车主为了方便、省事,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保险专家说,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专家说,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此外,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汽车伤人保险公司的钱是打到被保险人的卡上,然后再赔给受害者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汽车伤人保险公司钱打给谁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同时我们提供专业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及时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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