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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被汽车撞,对方全责,伤情:腿部、手部和额头在有擦伤,大约赔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06 1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被汽车撞,对方全责,伤情:腿部、手部和额头在有擦伤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的赔偿标准也不是统一规定的,国家没有规定造成未成年人受伤,就必须要赔偿多少钱,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后果不一样,在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上都有差别,类似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都得结合实际情况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没有具体金额,因为需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进行赔偿,但是会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的赔偿标准也不是统一规定的,国家没有规定造成未成年人受伤,就必须要赔偿多少钱,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后果不一样,在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上都有差别,类似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都得结合实际情况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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