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所有的车在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5 20:50
人浏览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