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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解说交叉路口开车如何避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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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昨天南京的不少交警也看到了网上的微博。看到微博引起的广泛关注,南京的一些交警认为,虽然是9年前的旧规定,但还是有不少人不清楚。同时,在实际执勤过程中,交警发现,信号灯和交通标志并不能消除所有的交通冲突点,在大家都有路权的时候,就有先后的问题,但不少人不知道自己是先行还是让行。在此,南京交警通俗地讲解开车避让规则。

  情景一 减速让行,停车让行

  当由支路驶上干路又没有信号灯指示的情况下,往往就会遇到让行问题:1、停车让行。是指车辆遇到“停车让行”标志时,要先在“停车让行线”前停车,进行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2、减速让行。是指车辆在遇到“减速让行”标志时,车辆驾驶人应慢行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路口。

  情景二 十字路口让行

  十字路口是车辆转换方向的必经之路,也是车辆行驶情况较为复杂的地点。避让规则如下:

  1、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情景三 环形路口让行

  环形路口地形比较特殊,它没有信号灯控制,各个方向的来车须逆时针绕环岛行驶,同时要注意通行顺序进行有效避让。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应当让已经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需要说明的是,南京很多环岛内已经安装了信号灯,在这种特殊的环岛内行驶,需要按信号灯指示行车。

  情景四 交替行驶

  城市道路车流量大,交通拥堵现象时常发生,尤其是遇到交通意外时车辆行驶缓慢,往往是排长队等候,如果是在高架、隧道时就更加拥堵不堪,为了避免“你争我抢”的无序通行,车辆应该交替行驶。所谓交替行驶就是指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也就是说,车辆通过时应依次交替行驶,左边一辆先行,右边一辆后行,左边一辆再行,如此交替延续。它体现了公平、效率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避让规则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page]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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