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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息县交警大队集中警力严查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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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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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将醉酒驾驶列入刑法对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认真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信阳市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连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驾。

  交警大队在县城街道两侧宣传栏张贴海报,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有车单位,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向驾驶员讲解新颁布的《酒驾规定》,使驾驶员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以及醉酒驾驶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促使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

  自5月1日起,交警大队集中警力,连续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大队领导亲临指挥,机关民警配合各执勤中队分别在辖区大十字街、息夫人大道法院转盘、北街与千佛庵交叉口等5处重点路段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坚决做到一个不漏过。

  截至目前,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74人次,检查机动车辆478辆,查获饮酒驾驶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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