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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是误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1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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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是误传。昨天微博上疯传一条消息,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该微博称,被外界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规被废止,并刊登了新的车辆避让的4条规则。口诀中所提到的礼让规则,其实在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早已提及。只是,很多人,对礼让规则并不清楚,所以才觉得“挺新鲜”。

  金陵晚报记者昨天采访南京交管人士了解到,这是一种误传。“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行车让行规则进行了新的规定,从那时起,就不存在‘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了,所以根本不是新规。而且,这条微博里的内容,有些地方不准确。”交管人士说。

  微博疯传新的车辆避让法

  从前晚开始,关于“新规废止‘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消息在微博上传起来,到昨天已经被广为转发,吸引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公安部123号令的新内容。

  这条微博的内容是这样的:“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法已经废止,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该让而不让,将会怎么样?记3分!

  不少网友看过这条微博后,有点犯迷糊。

  新法则是9年前的旧规

  由于不少官方微博转发了这条消息,导致很多人对微博内容深信不疑。但是,这其实是一条以讹传讹的消息。

  据南京交管人士介绍,第一,微博中提到的新的开车避让规则,根本不是公安部123号令中的内容;第二,2004年5月1日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让行规则,从那时起,就不存在“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规了,所以,这条旧规根本不是“史上最严交规”废止的。

  “准确地说,微博中所说的新法则,其实是9年前就已经实施的旧规了。”交管人士说。

  此外,这条微博的有些内容,表述并不准确。比如,微博中的新避让法则第二条,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这其中的“你从右侧来”,是左转,右转还是直行呢?该路口有没有信号灯呢?

  为此,金陵晚报记者专门查看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行车避让规则的规定。(附文后)[page]

  南京交警说如何避让

  昨天,南京的不少交警也看到了网上的微博。看到微博引起的广泛关注,南京的一些交警认为,虽然是9年前的旧规定,但还是有不少人不清楚。

  同时,在实际执勤过程中,交警发现,信号灯和交通标志并不能消除所有的交通冲突点,在大家都有路权的时候,就有先后的问题,但不少人不知道自己是先行还是让行。在此,南京交警制作了图片,通过图片来通俗地讲解开车避让规则。

  情景一 减速让行,停车让行

  当由支路驶上干路又没有信号灯指示的情况下,往往就会遇到让行问题:1、停车让行。是指车辆遇到“停车让行”标志时,要先在“停车让行线”前停车,进行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2、减速让行。是指车辆在遇到“减速让行”标志时,车辆驾驶人应慢行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路口。

  情景二 十字路口让行

  十字路口是车辆转换方向的必经之路,也是车辆行驶情况较为复杂的地点。避让规则如下:

  1、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情景三 环形路口让行

  环形路口地形比较特殊,它没有信号灯控制,各个方向的来车须逆时针绕环岛行驶,同时要注意通行顺序进行有效避让。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应当让已经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需要说明的是,南京很多环岛内已经安装了信号灯,在这种特殊的环岛内行驶,需要按信号灯指示行车。

  情景四 交替行驶

  城市道路车流量大,交通拥堵现象时常发生,尤其是遇到交通意外时车辆行驶缓慢,往往是排长队等候,如果是在高架、隧道时就更加拥堵不堪,为了避免“你争我抢”的无序通行,车辆应该交替行驶。所谓交替行驶就是指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也就是说,车辆通过时应依次交替行驶,左边一辆先行,右边一辆后行,左边一辆再行,如此交替延续。它体现了公平、效率原则。

  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避让规则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page]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配稿南京暂不处罚“闯绿灯”

  金陵晚报讯(通讯员 葛川平 金陵晚报记者 李有明) 近日,济南的交警开始处罚“闯绿灯”,备受外界关注。在南京,不少车友不清楚什么是“闯绿灯”,更不明白为什么会被处罚。

  据南京交警二大队交警介绍,在前方交叉路口出现交通阻塞时,当时是绿灯信号,机动车没有停在路口以外排队,仍然进入路口,这就属于“闯绿灯”。

  其实,“闯绿灯”的情况在南京并不少见,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比如瑞金路和解放路路口,在早高峰期间,由东向西的车辆很多,导致瑞金路整条路的交通流量都很大。如果东向西车辆停在路口中间,导致交通阻塞时,此时即便直行是绿灯,由东向西的车辆依法要停在路口外等待,不得继续进入路口。但是,不少车友只要看到是绿灯,就继续前行,完全不顾是否会加剧路堵,当然也没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

  目前,济南交警对闯绿灯的处罚是罚款100元记2分,不过南京暂不处罚。据交警二大队民警介绍,“闯绿灯”的取证比较困难,各地执法的力度也不一样,南京交警发现后主要以教育为主。

  针对路口的交通阻塞情况,南京主要靠交警来疏导。据了解,每天早晚高峰,交警大队会派民警到辖区内的主要路口指挥交通,一旦发现某个路口可能会出现交通阻塞时,便提前引导车辆分流。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金陵晚报记者 李有明通讯员 宁交轩 刘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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