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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25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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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需要了解哪些知识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阅读导航】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概念及内容

  二、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

  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五、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范本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概念及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首部

  1. 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 编号: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4.案由过渡语: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page]

  【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page]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1、提出期限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受理

  (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A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B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C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D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3、答复

  (1)复核期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2)复核审查内容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A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B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C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3)终止复核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4)复核结论

  A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B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4、重新认定

  (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2)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3)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page]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范本】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范本

  第××××号

  时间19××年5月17日12时30分地点××市××路××路口××市××有限公司司机王××驾驶“桑塔纳”小客车,在××路由西向东通过××路口时,适有××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李××驾驶“切诺基”吉普车以八十多公里时速由南向北通过路口。李××临近路口发现前方横穿的小客车后虽踩了紧急刹车,但由于车速快,停车不及,吉普车前部撞在小客车右部,造成小客车内乘车人赵××当场死亡、两车均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原因是:王××驾车通过路口时,未让干路车先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的规定,李××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最高时速规定城市街道为七十公里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王××负事故主要责任,李××负事故次要责任,赵××不负责任。

  (公章)

  承办人:宋××郭××19××年5月27日

  此认定书,已于19××年5月28日向当事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

  (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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