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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过桥不当车翻同伴溺死 大意司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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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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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驾车过桥时车翻河中,致使副驾驶座上的同伴溺水而亡。11月8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程庆砖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2月4日中午,被告人程庆砖驾驶一辆跃进牌大货车送货,同伴李某就坐副驾驶座上。当货车行驶到南汇区书院镇洼港村机耕道,在由东向南左转弯上桥时,程庆砖未确保车行安全,车辆翻入河中,李某被车压在河中溺死,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程庆砖负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程庆砖赔偿了李某亲属经济损失2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庆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到案后能认罪悔罪,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亦已得到赔偿,故法院作出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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