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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口超车引发悲剧1人死亡25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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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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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何继忠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9日,被告人何继忠(48岁,河南信阳人)驾驶宇通牌大客车从武汉返回河南信阳市,当车行至107国道孝昌县境内1137KM+300M处,超越前方同向行驶、刘实华驾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时,左侧丁字路口来车。何继忠驾车往右避让,不慎与刘实华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车辆冲出道路侧翻在农田里,造成客车乘客甘子会死亡,乘客叶静静、陈连军等22人及刘实华、何继忠、王宏彬受伤,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何继忠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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