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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交通事故赔偿引入仲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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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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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3日上午,淮北仲裁委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濉溪县交警事故中队举行,淮北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海和濉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朱建军为仲裁调解中心共同揭牌,淮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思敏、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王贵同等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
为切实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难的问题,今年年初,淮北市政府法制办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行仲裁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通知》(淮府法【2010】1号), 推行仲裁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快速理赔机制。
淮北市仲裁委与交警部门积极协调,在濉溪县交警事故中队就近设立仲裁调解中心。据介绍,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经交警部门协调未果,即可就近到“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同时,“仲裁庭”实行现场调解,现场初具法律文书的工作方式,有效简化了程序。
仲裁调解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仲裁具有专家办案、简便快捷、收费低廉和一裁终局等优势。中心运行后,将进一步缩短仲裁时限,减免费用,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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