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A公司与B公司为不同法人,但是统一管理 2、当事人与2007年8月底与A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当事人缴纳劳动保险。2008年1月初当事人调入B公司,并与B公司签定劳动合同。2008年4月底公司管理者以公司业务调整为由,要大大降低当事人的职位和劳动报酬,并表明可以自己辞职。当事人不同意,并于5月6日申请仲裁 3、仲裁委认为与A公司的纠纷已过仲裁时效,不受理。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从与B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开始计算,补偿半个月工资 请教各位律师专家,当事人不服,若上诉是否有利?

其他 2008-06-21 00: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威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