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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兰山农合行充分发挥仲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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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7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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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在推行依法治社同时,大力宣传推行仲裁制度,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项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现辖属1个营业部、一个票据中心、23个支行,共有干部职工1100余人。近年来,该行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经营理念,以提高经营效益为中心,以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着力转换经营机制,加大资金组织力度,稳步加大信贷投量,狠抓资产质量管理。在推行依法治社同时,大力宣传推行仲裁制度,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项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截至6月末,该行各项存款余额906554万元,较年初增加9802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733693万元,较年初增加48420万元;不良贷款余额25611万元,占比3.49%,较年初下降1.77个百分点;实现各项收入5138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328万元,实现考核利润率27209万元;资本充足率提升至9.96%。各项业务指标综合评价连续3年位居全省首位。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山东省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临沂市企业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推行仲裁制度先进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文明单位”、被山东省临沂市委、市政府授予“企业文化建设特别贡献奖”。
  在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中,该行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学习宣传机制,增强仲裁法律意识
  仲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具有高效、快捷、省时、省力、费用低等特点,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促进企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仲裁在我国还处在起步阶段,有些人对仲裁不甚了解,针对这种情况,该行利用各种手段加大仲裁法律和仲裁知识的宣传力度:
  (一是根据临沂仲裁委员会(下称临沂仲裁委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下称临沂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临政办〔2006〕60号文件精神,先后转发了山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在全市经贸系统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意见》(临府发〔2004〕3号的通知,为广大员工了解和认识仲裁制度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二是通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中国金融网》、《中国农村金融网》、《法制日报》、《山东农村合作金融》、《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山东科技报》、《临沂日报》、《临沂仲裁》等新闻媒体宣传仲裁法律知识,介绍临沂仲裁工作动态和全国仲裁发展形势,以及该行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情况。向各相关单位、部门及企业、个人等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宣传仲裁实行专家办案,用社会力量解决问题,实行一裁终局,办案程序简便,节约人力、财力、物力、办案效率高,不伤和气等优势,不断扩大影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将仲裁知识作为法律知识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在全行掀起了学习仲裁法的热潮。为配合员工学习,先后印发了《法律法规选编》、《资产保全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教育材料,创办内部刊物《信合法律之窗》27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20余期,对于提高全体员工的仲裁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对职能部门和相关岗位人员作为仲裁工作的重点培养对象,将合行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及各支行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行长16名培养发展为临沂仲裁委仲裁联络员,在全系统形成了仲裁工作人才网络。
  二、大力推行仲裁制度,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仲裁与诉讼是解决经济纠纷的两种基本的法律制度,近年来,兰山农合行在推行仲裁制度和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规范并严格审查合同文本,解决争议约定仲裁。为确保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避免因合同签订不规范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出现经济纠纷或不利于该行的情况。兰山农合行对借款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解决争议条款均约定“如发生纠纷,一致同意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解决”,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也确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3年以来审查各单位房屋租赁、装饰装修等合同500余份,对不规范的条款进行了修改,保证了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确保了合同解决争议约定仲裁100%。根据临沂市政府、临沂仲裁委临政发(200419号《关于对全市各有关单位、企业进行合同文本检查的通知》精神,该行对全区2002年12月1日后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合同及时进行纠改,并对未按规定上报审批已签订合同的7单位进行了处罚。在临沂市经贸委、临沂市法制局和临沂仲裁委组织的合同检查中,该行对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得了联合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page]
  (二是事后约定仲裁解决借款合同纠纷。根据行业管理要求,该行在办理借款业务时,使用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均是上级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解决纠纷的条款都是约定由人民法院解决。在实践中,由于该行认识到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简便、快捷,节约费用和时间,所以对有些借款在展期或办理借新还旧时专门约定仲裁条款或另外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提高了办事效率,降低了费用,较好地促进了该行各项业务的开展。
  (三是试行借款合同约定仲裁解决纠纷。该行的仲裁员、仲裁联络员不仅在本行系统内大力宣传和推行仲裁制度,还向主管机关山东省联社临沂市办事处(下称临沂市办事处及兄弟单位积极做宣传工作,因此,仲裁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做法也引起了临沂市办事处及其他农信联社关注和重视。临沂市办事处领导两次在全市业务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了仲裁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优势,并提出可推行这种制度。该行已经于2007年3季度在临沂仲裁委的具体指导下在部分支行试行借款合同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做法,并且对已经出现的纠纷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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