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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事调解中心”即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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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7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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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惠州市长李汝求主持召开十届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同意由惠州仲裁委员会发起成立“惠州商事调解中心”。
  商事调解是指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和协助下,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将经济矛盾化解。
  惠州商事调解中心将实行调解与仲裁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调解员主持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对于经过商事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件,由调解中心出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由此可以得到圆满解决;而且,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将调解书交由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赋予调解书以法律的强制执行效力。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再通过仲裁或诉讼的程序去解决纠纷。
  商事调解中心受理调解案件,收费只是仲裁费用的一半;而且,也比到法院进行诉讼的费用要低很多,可以大大减轻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而且,调解也比仲裁更加突出了快捷、高效、简便等特点。
  目前,“惠州商事调解中心”成立运作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待其挂牌后,将从惠州仲裁委员会现有的仲裁员、惠州市各行业协会、商会、政府各相关管理部门中选聘具有一定社会威望和熟悉行业的资深人士担任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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