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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经营者被移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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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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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灵川县一家按摩床经营部打着健康讲座的旗号,夸大按摩床的功效,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按摩床,岂料,此行为涉嫌触犯刑律。

  日前,经营者因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被灵川县工商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月29日,灵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县城灵南路一家按摩床经营部以健康讲座之名,夸大宣传某品牌按摩床的功效,以达到推销上万元按摩床的目的。当晚,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这家经营部,进门后发现这里正在讲课,只见现场的黑板上方写有“为健康加油,为百姓造福”的字样;讲台的左侧有“理疗床使用时间表”、“热灸点位参考图”;右侧墙壁上挂有数面锦旗,上有“铲除百病、永保健康、祛病强身、疗效显著”;台下约有20名老年人正在认真地听台上演讲者的激情演讲,四周摆有十余张按摩床,上面各躺有一位老人,旁边还有护理人员护理。

  经询问,执法人员了解到这家经营部以免费的名义吸引大量老人来做理疗,因床位有限,未轮到做理疗的老人就在大厅里边听经营部聘请的讲师讲课边等待床位。讲师在讲课时反复出现“使用玉石温热按摩床有治百病的功效”的内容。执法人员认为该经营部涉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欺骗消费者,对其销售的“玉石温热按摩床”采取了扣留措施,并立案调查。

  经调查查明,这家按摩床经营部为个体经营,去年6月开办。经营者以每套7380元(每套包括按摩床、床垫、玉疗毯)价格从上海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购进一批TC-5001型玉石温热按摩床,以健康讲座之名,自做锦旗,夸大宣传按摩床的功效。至工商执法人员查获时,该经营部已销售整套按摩床16套,除一套以10800元出售外, 15套均以13800元出售,另外还单独出售了单张按摩床(不包括床垫、玉疗毯)3张。灵川县工商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不正当竞争条例》第10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规定,认定经营者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应予行政处罚。由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达114620元),工商部门决定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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