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公告200507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21 13:01
人浏览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公告200507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8 生效日期: 2005-03-18 发布部门: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经国家海洋局批准,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即日起至2005年7月31日进行深圳秤头角至香港南丫岛发电厂海底输气管线(深圳段)铺设施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工单位:Saipem Asia Sdn.Bhd

  二、作业船舶:巴哈马籍Castoro10号铺管船及其他辅助船

  三、管道路由(以下各点连线):
   22°33′46.3700″N、114°25′18.3472″E  22°33′45.8100″N、114°25′20.4889″E
   22°34′14.3724″N、114°25′31.2746″E  22°34′13.8128″N、114°25′33.4173″E
   22°34′37.8583″N、114°25′46.5278″E  22°34′46.7297″N、114°26′03.7624″E
   22°34′47.2891″N、114°26′01.6183″E
  施工期间,过往船舶请离施工船500米外缓速通行,渔船不得在施工范围内进行渔捞作业,以策安全。

特此公告
2005年3月18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