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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诉讼时效为几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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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的公司都会给员工买五险,其中有一险就是工伤保险。在工作中受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以后可以获得赔偿。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工伤保险待遇时效为几年?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工伤保险待遇时效为几年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1、治疗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11、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待遇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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