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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社会化看失业与再就业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0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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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发表陈成文的文章,指出:个人社会化作用于失业的负相关规律在于失业主体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失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失业主体的社会化程度越低,失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从个人社会化作用于失业的负相关规律来看,失业与个人社会化缺失密切相关,失业的个人社会化缺失具体表现在:一是失业主体的职工技能社会化程度偏低;二是失业主体的就业价值体系社会化滞后;三是失业主体的职工角色社会化不当。个人社会化作用于再就业的正相关规律在于:再就业主体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再就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再就业主体的社会化程度越低,再就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个人社会化作用于再就业的正相关规律表明,再就业与个人社会化程度密切相关,因此,要促进再就业,就必须提高再就业主体的社会化程度;而要提高再就业主体的社会化程度,就必须构建起良好的再就业个人社会化机制,根据失业的个人社会化缺失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就业模式的要求,构建再就业的个人社会化机制,必须体现协调性、动态性的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不断提高再就业主体的职业技能社会化水平;二是要尽快提高再就业主体的就业价值体系社会化水平;三是要努力提高再就业主体的职业角色社会化水平。只有做到以上三个方面,再就业主体才能在市场经济的海洋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位置,才能顺利地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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