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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与休假的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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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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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详见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字[1981]36号(198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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