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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天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9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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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对于年假这个名词肯定非常熟悉,因为这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用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年休假,并且要根据公司的情况合理安排劳动进行休假,所以每个劳动者都有年休假的权利,那么到底该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天数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天数

  1、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二、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在不同企业之间流动的就业的,连续时间原则上要求不能间断,也就是说在适用同时需强调“连续工作”必须是无缝对接,即劳动者在进入新单位时工作日不能间断,否则不适用该款规定。

  三、员工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的;

  6、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等以上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综上所述,每个地区对于年休假的规定都有所不同,比如重庆并不需要劳动者工作满12个月以后才有年假,只要员工在用人单位待满一个月就可以享受年假的权利,所以年休假也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计算,如果离职时还有没有休完的假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以上就是“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天数”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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