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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和值班有什么不同,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6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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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和值班是有着不同的,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两者的法律概念也并不是一样的,因此在进行相关的加班和值班区分的时候,要注意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加班和值班有什么不同,需要支付加班费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加班和值班有什么不同

  值班的定义有两个,一指在当值的班次里担任工作,二指轮班当值的人员。

  一、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二、时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限制。

  二、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通常认为,值班期间劳动者并不直接从事劳动,亦不存在工作任务,其仍然处于休息之中,因此值班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加班,不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但不管值班人员是睡觉还是要巡视,主要是安全与值班时间的一些事务处理(或联络)。在值班期间假如发生意外(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或告知,否则由于值班人员的失职而让企业的财与物受到损失的,同样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可见其职责重要,并非摆设,要求其担当这样的责任,又不支付其工资,是责与利的严重失衡,侵害了值班人员的劳动得益权。因此,应当肯-东的是安排劳动者值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但因值班毕竟不等同与加班,而对于值班费或值班津贴的标准,《劳动法》等相关法规中并无明确规定,应按照用人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

  三、值班和加班的概念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员工在进行加班的时候,其单位是一定要对其进行加班费的计算发放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加班和值班有什么不同,需要支付加班费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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