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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多少个小时算加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1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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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很多公司都实行朝九晚六,一周上六天班的制度,那在这规定的时间外上班是否就算是加班,那加班工资有要怎样计算,有些公司会根据你加班时长发放加班费或者车补、餐补,那么合同法规定多少个小时算加班?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合同法规定多少个小时算加班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加班时间的规定,关于加班时间有以下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劳动法加班如何补偿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如何处理

  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同法规定多少个小时算加班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因加班而不能休息或者放假,用人单位应该发放相应的加班费或者调休假期,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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