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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要求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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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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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建部5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通知全文见本报今日二版)。

  通知指出,要加大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力度,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地要对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集中进行排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清偿。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因欠工程款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立即还款;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严格建设工程项目分包管理,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工资支付责任。

  通知强调,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等管理,有效预防产生新的工资拖欠。各级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和减少审批程序,严禁先开工后补办审批手续。

  要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逐步由建筑领域扩大到铁路、交通、水利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探索施工企业将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款中的劳务费单独列入账户管理,防止出现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工资情况不清而造成监管难的问题。大力推广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劳务费中的农民工工资直接打入银行农民工工资账户并由银行按时代发工资的办法,防止层层拨付产生工资拖欠问题。

  通知要求,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取得实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监察、财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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