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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矿乡其它制度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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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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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治,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村委会、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各村委会、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业主及人头。

  三、各村委会、部门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四、各村委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村委会,扣减目标单项分的20%,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例会(会商)制度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乡全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二、凡一项重大安全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召开例会,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例会研究的重要内容:1、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2、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3、研究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或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动;4、研究检查、整改、奖征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乡属各部门、村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page]

  三、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每月对所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所属单位、企事业、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四、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五、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部门领导、各村干部、管理人员、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行全民安全教育。

  二、各村委会,对村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三、各中、小学校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四、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小于2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五、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行政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二、每月召开一次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例会,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page]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

  四、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乡党委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指导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黄土矿乡村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行政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三、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几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的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黄土矿乡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乡政府和乡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四、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page]

  五、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乡政府和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黄土矿乡安监站站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所辖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综合全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乡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主持抓好乡安监站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筹备乡安全会议,分解下达目标,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

  五、经常检查所辖单位、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农电等重点场所的安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六、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要尽快赶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和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

  七、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正常有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本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一、乡属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乡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全乡相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配合协调,提高求援能力。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组织机构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排险、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四、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时限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持和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条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查处。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page]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整改销案制度。

  二、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三、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四、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监站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六、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或业主,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制度

  为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依法建立按规定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制度。

  二、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和按月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

  三、在辖区内发生除轻伤事故以外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四、发生轻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五、发生一般死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定期公布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查处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减少安全事故的对策和措施。

  七、省、市所属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各类伤亡事故由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地方各级部门要积极配合。[page]

  八、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综合管理本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乡安全生产规划;分析和预测全乡安全生产形势,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监督使用,逐步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按照委托执法范围行使执法权,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工作;及时汇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

  三、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四、组织和领导本地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或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督促所辖单位、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所辖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及预审工作,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予以支持验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和评估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七、综合管理全乡各类伤亡事故,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所辖地区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重特大事故后,要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现场施救,并及时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黄土矿乡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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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四、适时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领导和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黄土矿乡安监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督安全生产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贯彻执行;负责对辖区内的工矿商贸(含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等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安监站实行双重领导,行政上隶属乡人民政府,业务上须按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导,完成县安监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劳动保护政策、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

  四、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上报辖区内突出问题,并为乡政府安全生产决策当好参谋。

  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管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了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的使用情况。

  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报上级实施关闭;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工作人员和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报告乡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依法对其处罚。

  七、参与和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八、做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二、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及重大活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制度措施、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为党政领导决策及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并检查、指导所辖部门的工作。[page]

  三、组织研究需要政府及上级部门亟待解决的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危险源,并迅速上报。

  四、结合实际,分析形势,组织安排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集中和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查找问题,纠正违章,治理隐患,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五、组织考核,并报党委、政府批准,实行奖惩。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

  六、组织研究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意见,按规定上报。

  七、组织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黄土矿乡人大主席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乡企业、私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三、适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项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黄土矿乡乡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乡长为乡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二、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四、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page]

  五、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黄土矿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五、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七、组织相关部门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黄土矿乡其他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原则,乡政府各位党委、副乡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二、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三、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page]

  黄土矿乡安监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

  二、熟悉并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向乡政府安监站报告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抓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建议。

  三、根据县安监局或乡政府的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治理和防范措施进行督查,及时报告查处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按照县安监局事故查处工作要求,负责搞好辖区内一般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意见的执行等工作。

  五、综合协调本乡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乡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

  六、及时向县安监局报告辖区内发生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配合乡政府组织施救和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七、完成县安监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土矿乡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

  一、辨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应依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的定义确定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

  二、评价

  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应进行风险评价。应依据重大危险源的成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其发生事件的概率,正确评价事件的后果,通过风险评价,确定风险控制的措施,风险达不到可接受风险,则需再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三、管理

  对重大危险源应制度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选址、设计、制造、运转、维修、检查)和组织措施(培训本质型安全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和工人管理)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并登记建档,实行台帐管理划分等级。

  四、报告

  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政策主管部门报告,如属新建的重大危害性设施,则其在运转之前提交安全报告。安全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报告由政府的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评审,并及时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和新技术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page]

  1、建立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应进行普查、分级,确定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危险源的管理责任、管理要求(包括组织制度、报告制度、监控管理制度及措施、除整改方案、应急措施方案),促使企业建立监控机制,确保安全。

  2、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技术,要确定重大危险源各自特性主要参数,将这些参数数据转换成计算机所能识别的信号,进行计算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视、预警和控制。

  五、处置

  要依据计算机监控预警装置确定重大危险所处的状态(正常运行、事故临界、事故初始阶段),并对各自阶段制定处置方法和程序,使重大危险源处于正常控制状态。

  六、追究

  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价、登记、建档,或者监控不力,致使重大危险源转化为重大隐患甚至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黄土矿乡危险源监控制度

  一、认真组织本辖区重大危险源辨识,查清辖区内的所有重大危险源,摸清底数,实行台帐管理。

  二、台帐由专人管理,台帐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完整。

  三、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检测检验、评估、划分等级。

  四、对重大危险源建立自动安全监控系统,保证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五、制定重大危险应急预案和紧急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并组织有关操作人员培训学习,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习。

  六、违反上述规定,对重大危险未建档登记、未评价,监控不力,或者应急措施不力,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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