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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哺乳期劝离职怎么补偿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2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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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都要面对生育的需求,不管是在孕期产假期间还是哺乳期的女职工,公司应该给予照顾,是不能随便开除三期员工的,国家对女职工有法律上的保护,但是这种情况还是存在,关于哺乳期劝离职怎么补偿规定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关于哺乳期劝离职怎么补偿规定

  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2倍工资款,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另外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如果有相关证据(如工作牌、工作证、工资卡、工作服、押金条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产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算。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请求劳动仲裁的结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一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仍然根据该条规定要求按第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两个选择只能是二选一。

  本文从赔偿依据、标准以及劳动仲裁结果三方面进行了介绍。哺乳期被辞退严重侵害了女性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受害人可请求赔偿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受害人应及时向当地法律机构咨询具体赔偿标准。

  三、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不给二倍补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支付的,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关于哺乳期劝离职怎么补偿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哺乳期的女职工是不能辞退的,如果哺乳期被辞退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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