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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每月提高85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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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市就业管理局获悉,我市《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事业保险条例的意见》已经开始实施。据该局失业保险科科长陈武介绍,今年起我市事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提高了85元,其他补贴的发放标准和相关规定也有了较大调整。
根据《意见》,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的标准,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336元)确定,而此前我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5%(251元)计算,失业保险金金额每月提高了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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